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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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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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8-08-10 09: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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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详细了解了今年的招生办法,以便学生家长及时关注招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凡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2018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应届学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区教体局负责所属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的组织实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大班额工作。
小学招生:各公办小学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具体办法是:中心城区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家长持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及学校要求的其他证件,在8月11日至12日两天时间内,集中到划定学区的小学报名,由学校审查预录,公示结果。
初中招生: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的对象为,2018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应届生。具体办法是:依据小学一年级入学时登记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按照招生工作分级管理办法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录取到划定学区的初中学校就读。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各区所属的初中入学。对于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双非生”(非中心城区户口学生、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就读。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教体局组织协调。各区教体局根据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招生规模,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进行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学生直接到校报名,额满为止。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600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流入地的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各区所属的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暂住证(2019年将取消暂住证,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主);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责任编辑: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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