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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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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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8-09-12 1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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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告知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和高新区、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2019年起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您提前做好准备。
1. 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 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
3. 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 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注:居住证办理周期为6个月,具体办理手续请尽早咨询当地派出所。
新乡市教育局宣
2018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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