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作者:
2019-07-15 10:38:08 |
各镇(街道)教研中心、中小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我市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街道)教研中心和市直中小学校都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从治理择校、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各镇(街道)教研中心和市直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市教体局备案。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积极推进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排查并处理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招生中严格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分配教师和学生,不得设置重点班或快慢班。
 
    (三)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户口与父母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至少一方与子女户籍登记在一起。
 
    (四)继续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起始年级大班额零增量。同时,现有超大班额、大班额要消除化解,确保到 2020年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五)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儿童少年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应到巩义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61073288)报名就读。
 
    (六)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依据划片范围安排子女就近入学。通过网站、微信平台以及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文件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向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及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在巩义市区有户口、家庭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依划片范围优先安排入学
 
    基本条件:①巩义市区户口;②2013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③家庭拥有市区房产并入住。
 
    资格审查材料: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2019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说明:①户口登记地址应与房产地址一致。②儿童户籍至少与父母一方登记在一起。③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不予认定。
 
    (二)巩义户籍无市区户口、家庭有市区住房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市区和周边镇(街道)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基本条件:①2013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②家庭拥有市区房产并入住。
 
    资格审查材料: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2019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说明: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不予认定。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市区和周边镇(街道)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基本条件:①非巩义市户口;②2013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③父母至少一方在巩义市区务工;④家庭在市区有固定住所,满足居住、就餐、学习等基本生活条件。
 
    资格审查材料: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巩义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
 
    (四)材料要求
 
    1.户口、房产证(不动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报名的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为确保适龄儿童健康生活,招生工作中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相关证件至少与父母一方符合要求。
 
    3.报名时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有房产证(不动产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居住证)的家长关注“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在8月6-7日登录“巩义市城区小学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的,8月16日系统会提示“您已成功报名,请于8月17-18日,携带户口簿及相关资料到XX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没有房产证(不动产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居住证)或因种种原因无法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可于8月9-10日到划片学校现场报名。
 
    (六)划片范围
 
    划片范围原则上按以下范围执行,招生过程中如生源分布和学校学位情况差距较大,教体局可对划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1.实验小学:①孝义路以东(不含孝义路)、建设路以西、新兴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②陇海铁路线以东以南、桐本路以西、货场路以南(不含货场路)、新兴路以北区域;③桐本路以东、石河道以西、货场路与富源路连接线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
 
    2.第二小学:建设路以东、石河道以西、中原西路以南(含中原西路两侧)、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两侧)区域。
 
    3.第三小学:建设路以东、石河道以西、中原西路以北(不含中原西路)、新兴路以南区域。
 
    4.第四小学: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两侧)、陇海铁路线以西以北、友谊路以南区域。
 
    5.第五小学:①人民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区域;②新兴路以南(不含新兴路)、孝义路以西(含孝义路两侧)区域。
 
    6.建设路小学:新华路以东、桐本路以西、孝大铁路以西以南、货场路以北(含货场路两侧)区域。
 
    7.子美外国语小学:滨河路以东(含滨河路两侧)、嵩山路以西、永新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
 
    8.紫荆实验学校小学部:①锦里路以东、嵩山路以西、新兴路以南、永新路以北区域;②嵩山路以东、青龙山路以西(含青龙山路两侧)、东周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③北官庄村、高尚村、大黄冶村。
 
    9.伏羲路小学:①石河道以东、滨河路以西、河洛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②滨河路以东、锦里路以西、新兴路以南、永新路以北区域;③滨河路以东、紫荆路以西、东周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
 
    10.青龙山小学:①杜甫路以南、紫荆路以东、S237以西、苏秦路以北;②杜甫路以南、紫荆路以西、莲青路以北;③南官庄村,白河村。
 
    11.孝北小学:①桐本路以东、石河道以西、货场路与富源路连接线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②孝北村。
 
    12.江南成功实验学校小学部:滨河路以东、紫荆路以西、河洛路以南、东周路以北区域。
 
    说明:①江南成功实验学校系巩义民办学校,划到此片区的学生享受和其他公办学校一样的九年义务教育,免学费和教科书费。②江南成功实验学校划片区域的学生也可选择到伏羲路小学就读。③恒星皇家花园的学生可以选择到紫荆实验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伏羲路小学就读,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④桐本路以东、石河道以西、货场路与富源路连接线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学生可以选择到实验小学就读,也可以选择到孝北小学就读。⑤人民路以南的孝北村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就读。
 
    五、市直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市直小学毕业生;
 
    2.在市区有住房且居住,但未在市直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分配原则
 
    初中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市直初中和周边镇(街道)初中分配学位。
 
    (三)资格审查材料
 
    1.市直小学毕业生和市区有住房但未在市直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和义务教育证书。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2019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巩义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和义务教育证书。
 
    如有房产的可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代替居住证,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2019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
 
    说明:①户口、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②为确保学生健康生活,招生工作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相关证件至少与父母一方符合要求;③报名时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④报名时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市直小学毕业生
 
    以原就读小学为单位6月份统一报名,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2.市区有住房但未在市直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未在市直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019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在巩义市第四初级中学中原西路校区(原第二初中,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报名。
 
    (五)划片范围
 
    划片范围原则上按以下范围执行,招生过程中如生源分布和学校学位情况差距较大,教体局可对划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1.第四初级中学中原西路校区(原第二初中):①新华路以东(不含新华路)、石河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区域;②建设路以东、石河道以西、新兴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
 
    2.第四初级中学货场路校区(原第四初中):①新华路以西(含新华路两侧)、陇海铁路线以东以南、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两侧)区域;②火车站地道以西、菜市场地道以北区域;③新华路以东、建设路以西、新兴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④新华路以东、石河道以西、新兴路以北区域。
 
    3.二中附中:永安街道办所辖区域。
 
    4.紫荆实验学校初中部:①石河道以东、嵩山路以西、中原西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②嵩山路以东、青龙山路以西(含青龙山路两侧)、东周路以南、苏秦路以北区域;③北官庄村、高尚村、大黄冶村。
 
    5.子华初级中学:①石河道以东、滨河路以西、河洛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②滨河路以东、嵩山路以西、东周路以南、中原西路以北区域;③嵩山路以东、紫荆路以西、东周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④新沟村、龙尾村、烈姜沟村、石灰务村。
 
    6.江南成功实验学校初中部:滨河路以东、紫荆路以西、河洛路以南、东周路以北区域。
 
    说明:①江南成功实验学校系巩义民办学校,划到此片区的学生享受和其他公办学校一样的九年义务教育,免学费和教科书费;②江南成功实验学校划片区域的学生也可选择到子华初级中学就读;③恒星皇家花园的学生可以选择到紫荆实验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子华初级中学就读,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④龙尾村、烈姜沟村、石灰务村学生可选择到巩义市孝义第一初级中学就读,也可选择到子华初级中学就读,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六、站街镇实验学校小学初中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①站街籍户口;②2013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③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随迁子女入学还需提供巩义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居住证明。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报名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同等对待。
 
    4.报名地点:站街镇实验学校。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①站街镇实验学校六年级学生;②有站街籍户口,但未在站街镇实验学校六年级就读的毕业生;③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资格审查材料:站街镇户籍需提供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巩义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居住证明)。
 
    3.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站街镇实验学校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七年级,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②有站街籍户口但未在站街镇实验学校六年级就读的毕业生和随迁子女:2019年8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在站街镇实验学校报名。
 
    七、镇(街道)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各镇(街道)辖区内小学、初中招生可依据教育部、省、市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镇(街道)辖区内小学招生根据本地生源情况,科学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三)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生源的合理分配工作,严禁出现大班额。
 
    (四)初中、小学招生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档案。
 
    招生咨询电话:64583511
 
    招生监督电话:64583569
 
    市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4583526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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