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原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平原示范区公众号 ] 作者:
2021-05-18 09:11:32 |
  为做好平原示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03号)文件要求,参照新乡市教育局《2021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2021〕5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省、市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持续开展“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称招生平台)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
 
  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
 
  招收具有2021年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严禁招收六年级以下学籍学生和已注册初中学籍学生。
 
  四、招生办法
 
  严格落实上级“公民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按照审批轨制设置招生计划并报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审核)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违规招生。
 
  (一)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规范招生、学生自愿”原则进行。
 
  1.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在招生时间段内直接到学校报名。
 
  2.招生要求
 
  (1)严禁学校以考试、面试、面谈、简历材料等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2)选报民办学校时,学生监护人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学生一经被录取不得放弃,否则依据招生政策进行处理。
 
  (二)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划片招生、分类入学”原则进行。
 
  1.五乡镇学校
 
  五乡镇学校在乡镇中心学校指导下,按照办学规模和本乡镇划定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报名工作,适龄生直接报名入学。
 
  2.核心区学校
 
  核心区公办初中小学按照学区生、统筹生等进行招生。学区生包括:学校招生范围内居民子女、龙源社区和滨湖社区居民子女、购房业主子女,学区生按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入学;统筹生包括: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参改人员和派遣人员)子女、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子女、核心区教师子女、外来务工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各年级插班生,统筹生由文教体卫局进行统一调配。
 
  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1)报名所需资料
 
  学生一人一档,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一致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核心区购买商品房居民子女报名所需资料: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主要内容)
 
  <2>户口簿(学生页、户主页、购房者页复印件)
 
  <3>家长身份证、联系电话
 
  <4>房产已交付和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相关资料,学校将进行入户调查。
 
  <5>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②滨湖社区与龙源社区居民子女报名所需资料
 
  <1>户籍为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的提供户口薄(学生页、家长页、户主页)家长联系电话。
 
  <2>户籍不在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但在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居住的安置户居民,提供户口薄(学生页、家长页、户主页),家长联系电话,以及原居住乡镇(农场)与龙源办事处出据的证明材料。
 
  ③管委会机关、核心区学校、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薄(学生页、家长页、户主页)
 
  <2>单位证明
 
  <3>财政统发工资花名册
 
  <4>家长身份证、联系电话
 
  <5>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④核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所需资料:
 
  <1>户口薄(学生页、家长页)
 
  <2>务工合同
 
  <3>社保证明(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
 
  <4>居住证
 
  <5>家长身份证、联系电话
 
  <6>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⑤核心区外来个体工商户子女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薄
 
  <2>营业执照
 
  <3>家长身份证、联系电话
 
  <4>居住证
 
  <5>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学区划分
 
  A.小学
 
  1.龙源小学
 
  (1)户籍为龙源社区、龙源新镇、新村、老王村、新王村、胡堂庄、刘庄、农牧场(在龙源社区居住的)、新乡市医学院三全学院、物流职业学院教职工子女的适龄儿童。
 
  (2)平原示范区核心区域内太行大道以西(不含恒大御景湾一、二期、金域华府、金域蓝湾、恒大金碧天下西院)购买商品房并入住业主的子女及此区域内务工人员子女。
 
  2.凤湖小学
 
  购买并入住恒大御景湾一、二期、碧桂园一期地块、金域华府商品房业主子女及此区域内务工人员子女。
 
  3.滨湖小学
 
  (1)户籍为滨湖社区(吴庄、仓西、圈娄)、闫庄村的适龄儿童,张村、官庄、农牧场、宋楼在滨湖社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2)平原示范区核心区域内太行大道以东、平原大道以西(碧桂园一期除外)购买商品房并入住业主的子女及此区域内务工人员子女。
 
  4.丹江路小学
 
  平原大道以南至太行大道的购买商品房并入住业主的子女及此区域内务工人员子女(含杨庄村居民和金域蓝湾、半城湖、恒大金碧天下西院业主)。
 
  5.淮河路小学
 
  岷江路以北凤湖人家、 碧桂园剑桥郡、梧桐湾、尚书苑、建业一号庄园等购买商品房并入住业主的子女及此区域内务工人员子女(含印刷包装产业园等)。
 
  由于淮河路小学正在建设中,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淮河路小学学生将在丹江路小学就读,直至淮河路小学具备开学条件后整体回淮河路小学就读。
 
  B.初中
 
  1.平原外国语学校: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优先面向平原示范区辖区内居民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2.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在平原示范区核心区购买商品房且已入住的业主子女及平原示范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滨湖社区和龙源社区的安置户(乡镇政府及龙源办事处提供名单,文教体卫局入户核查)、管委会干部职工的(含国有企业、核心区学校正式教师)子女。
 
  3.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户籍为原武镇的2021年6年级毕业生(含老孟庄学校毕业生);户籍为祝楼乡刘庄、胡堂庄、杨庄的2021年6年级毕业生。
 
  五、招生时间
 
  (一)初中招生
 
  1.民办初中
 
  (1)5月19~21日,小学毕业生按要求网上报名。
 
  (2)5月23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招生学校组织学生报到注册。
 
  (3)5月24日,招生学校在招生平台上传报到学生信息资料,并上报招生花名册。
 
  2.公办初中
 
  (1)5月22日,在平原示范区上小学的购房业主子女,滨湖社区与龙源社区居民子女、核心区学校教师子女、管委会机关、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子女,核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体工商户子女由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报名。
 
  5月23日上午8:00-11:00,在平原示范区以外就读的购房业主子女、滨湖社区与龙源社区居民子女、核心区学校教师子女、管委会机关、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子女,核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体工商户子女由监护人陪同持所需材料到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报名登记和采集信息。
 
  (2)5月25日~27日,各乡镇公办初中组织学区生报名,在招生平台上传报名学生信息。
 
  (3)5月28日~29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入户家访。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并退回报名资料,将学生信息登记造册上报。
 
  (4)5月30日,各公办初中对审核合格学区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6月3日,各公办初中上报招生花名册。
 
  (6)8月25日~30日,各公办初中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二)小学招生
 
  1.民办小学
 
  (1)8月15~23日,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直接到校报名。
 
  (2)8月25日前,各民办招生学校在招生平台上传报名学生信息资料。
 
  2.公办小学
 
  (1)核心区公办小学(龙源小学、滨湖小学、凤湖小学)
 
  8月18日~20日核心区购房业主子女(学生一人一档,由小区物业汇总,持汇总表及学生档案统一报名)滨湖社区与龙源社区居民子女、管委会机关、核心区学校、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子女,核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体工商户子女持所需材料到龙源小学报名登记。
 
  (1)乡镇公办小学
 
  8月19日~21日,各公办小学组织学区生报名,在招生平台上传报名学生信息。
 
  (3)8月22~23日,各公办小学组织入户家访。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并退回报名资料,将学生信息登记造册上报。
 
  (4)8月24日,各公办小学对审核合格学区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文教体卫局根据各公办小学学位空余情况,对统筹生进行分配。
 
  (5)8月25日,各公办小学组织统筹生报到,在招生平台上传报到学生信息资料。
 
  (6)8月31日,各公办小学组织录取学生报到。
 
  附件:平原示范区五乡镇中小学招生范围
 
  平原示范区教体卫局
 
  2021年 5月17 日
 
  附件:
 
  平原示范区五乡镇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收本村及附近没有小学村庄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
 
  1.原武镇:
 
  户籍为原武镇的2021年6年级毕业生(含老孟庄学校毕业生);户籍为祝楼乡刘庄、胡堂庄、杨庄的2021年6年级毕业生为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2.师寨镇:
 
  (1)师寨镇一中:师寨镇新集村、张洼村、师寨村、师庄村、大成村、峪里新村、东磁村、东中磁村、小赵庄村、西磁村、西中磁村、赵清庄村、黑龙潭村、马铁庄村、苗楼村。
 
  (2)师寨镇第二初级中学:许堂村,五柳集村,南香山村,柴庄村,王堂村,盐坡村,何庄村,大徐庄村,邢庄村,香时庄村(含桃园,路庄自然村),安庄村,南赵庄村、近科楼。
 
  3.祝楼乡:
 
  平原第一初级中学老校区:宋楼村、大胡庄村。
 
  祝楼一中:户籍为祝楼乡(宋楼村、大胡庄村除外)的2021年的六年级毕业生。
 
  4.桥北乡:
 
  (1)桥北一中:马庄村、胡庄村、刘庵村、李涛庄村、杨庄村、大张庄村。
 
  (2)马井学校(九年一贯制):马井村、小张庄村、司窑村、司庄村、破车庄村、黄家庄村、小辛庄村。
 
  (3)盐店庄学校(九年一贯制):范庄村、盐店庄村、尤拐村、小刘庄村。
 
  (4)桥北二中(九年一贯制):老庄村、刘合庄村、季庄村、葛韩庄村、洪庄村。
 
  5.韩董庄镇:
 
  韩董庄镇初级中学:韩董庄镇全镇各村2021年六年级毕业生。

责任编辑: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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