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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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22-02-10 1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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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起(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我市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由目前的70分提高到100分。
考试内容:我市中招体育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中招体育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70分。
过程性评价在中招体育考试总分中占30分,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每学年各15分。过程性评价由《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每学年占8分,《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占7分。
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项目设置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中选取,主要测试学生的耐力、速度、力量、技能等。评价由必考、抽考和选考组成。其中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太极拳。抽考项目由焦作市教育局从素质类项目库(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中随机抽取1项作为考试项目,在终结性评价考试前三个月左右向社会公布。选考项目由考生根据个人特长,从技能类项目库(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中选取1项作为考试项目。
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总分为70分,评价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其中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占30分,太极拳占10分,抽考项目15分,选考项目15分。
2021年入学新生的过程性评价起始时间自2022年春季开学之日实施。
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豫教体卫艺〔2021〕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焦作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焦作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
2022年1月29日
焦作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起(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我市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由目前的70分提高到100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与健康》教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中招体育考试服务育人、引导教学的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减少主观因素干扰,利于评价,利于操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试内容
我市中招体育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中招体育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70分。
(一)过程性评价
1.评价主体
中招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在焦作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负责本辖区内中招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市直各初中学校负责本校中招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
2.分值权重
过程性评价在中招体育考试总分中占30分,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每学年各15分。过程性评价由《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每学年占8分,《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占7分。
3.评价内容
(1)《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评定为每学年8分,由学生参与体育课及学练表现(每学年4分)和体育课考核(每学年4分)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学生参与体育课及学练表现成绩根据学生体育课出勤率、参与大课间锻炼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等情况,由学校在学年末具体给予评定赋分。体育课考核成绩从课标、教材中规定年级所学运动技能和身体素质项目中各抽取一项进行考核,由任课体育教师在学年末具体进行考核赋分。
(2)《标准》测试成绩的评定(每学年7分)。测试工作应在七、八年级第二学期完成。测试设置分为必考、抽考、选考项目。必考项目全市统一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为4分,测试成绩优秀及以上计4分、良好计3分、及格计2分,不及格计1分;抽考项目从《标准》中反应学生身体素质类的项目中随机抽取2项,分值各为1分,测试成绩优秀及以上计1分、良好计0.8分、及格计0.6分,不及格计0.5分;选考项目学生可从《标准》中的3项技能类项目中选取1项,分值为1分,测试成绩优秀及以上计1分、良好计0.8分、及格计0.6分,不及格计0.5分。测试工作对照《标准》中七、八年级相应评分标准执行。
各县(市)区和市直初中学生抽考项目由焦作市教育局统一抽取,在考试前三个月左右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初中学校在当地教育部门监督下,市直初中学校在焦作市教育局监督下执行。所有测试项目均须使用智能化测试设备,测试工作可以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评价。具体《标准》测试项目内容见下表。
项目分类 |
测试内容 |
备注 |
必测项目 |
1000米(男)、800米(女) |
必考 |
抽测项目 |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台阶试验、握力体重指数、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 |
抽考2项 |
选测项目 |
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
选考1项 |
(3)病免考生评定。病免考生需持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由所在学校复核审验存档,其《标准》测试成绩按满分7分的60%计算。
(4)体育特长生评定。学生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比赛成绩或荣誉,《标准》测试成绩按满分7分计入学生成绩(具体规定见附则2)。
A.足球、篮球、排球集体项目。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组织的市级比赛前3名的学生;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或省教育、省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比赛前8名的学生;国家级系列比赛前12名的学生。参加省和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冬令营的学生。
B.田径、游泳、射击个人项目。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组织的市级比赛前6名的学生;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或省教育、省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比赛前8名的学生;参加国家级系列比赛的学生。
4.评价办法
(1)完善评价机制。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在本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中招体育考试方案,对过程性评价的办法、标准、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做到有利于反映每一个学生的真实情况,有利于对学生成绩的评价。各学校根据当地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本校体育特色,制定本校中招体育考试教程性评价实施方案,并依据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评价,学校过程性评价实施方案报当地教育(教体)局备案。
(2)规范实施评价。过程性评价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校长是学校过程性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过程性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校的测评工作。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体育教师、班干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班级的测评工作。
(3)建立公示制度。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与班级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对学生的评定要坚持一个标准、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将每名学生的成绩准确计入,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过程性评价的成绩必须由学校过程性评价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并在学校张榜公示不少于5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挥全体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作用。
(4)建立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对于测评过程、测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首先向学校评价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应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对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的处理不满意,申诉人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并详细记录举报、申诉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对存在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举报和申诉。各学校需留存学生测评过程影像资料,以备复核审查。
(5)关于转学生的评价。焦作市区域内相互转入学籍的学生,过程性评价成绩按原转出学校评价成绩计算,学生转校前由转出学校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焦作市区域之外转入的学生,过程性评价成绩由转入学校进行评价。
5.成绩上报
各学校需在每学年结束前将学生过程性评价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和《标准》测试成绩,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到所属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每年7月5日前,由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市直初中学校统一上报至焦作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进行备案,上报成绩时需提供学校公示情况证明材料。
6.过程性评价的监督
(1)学校过程性评价领导小组将学生评价成绩公示后,建档备查并输入学生信息文档,上报U盘(学生基本信息)时一并上报过程性评价成绩以及学校过程性评价实施细则。
(2)焦作市教育局将组织中招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复查小组,根据上报成绩,对学生过程性评价成绩进行复核。复核后将成绩有差异的学生名单返回学校进行重新上报,对于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等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情况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取消其自主评价的资格,同时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终结性评价
1.评价主体
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在焦作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六县(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五城区及市直初中学校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
2.评价内容
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项目设置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中选取,主要测试学生的耐力、速度、力量、技能等。评价由必考、抽考和选考组成。其中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太极拳。抽考项目由焦作市教育局从素质类项目库(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中随机抽取1项作为考试项目,在终结性评价考试前三个月左右向社会公布。选考项目由考生根据个人特长,从技能类项目库(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中选取1项作为考试项目。
3.分值权重
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总分为70分,评价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其中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占30分,太极拳占10分,抽考项目15分,选考项目15分。
4.严格考试管理
一是考前必须对考评员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要加强对体育考点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三是所有考点均须使用智能化测试设备;四是要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考试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招体育考试安全。
三、残免与病(伤)免规定
残免考生须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免考生需持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由学校在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报名时统一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复检审核。残免考生成绩按当地当年中招体育考试平均成绩计入总分,病免考生按终结性评价总分的60%+过程性评价得分计入总分。各县(市)区和市直初中学校要做好手续验证工作,并予以公示,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
四、附则
(一)本方案只限于初中阶段学生中招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二)比赛成绩或荣誉需在初中阶段获得,相应比赛成绩或荣誉的有效期规定为:学生凡在七年级学校组织的《标准》测试前取得的相关比赛成绩或荣誉,该学生七年级《标准》测试成绩以满分7分计入;学生凡在七年级学校组织的《标准》测试后,八年级学校组织的《标准》测试前取得的相关比赛成绩或荣誉,该学生八年级的《标准》测试成绩以满分7分计入;学生凡在八年级学校组织的《标准》测试后取得的相关比赛成绩或荣誉,不再作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成绩的依据,终结性评价成绩以学生九年级参加中招体育考试的成绩为准。
(三)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其过程性评价由实际就读初中学校负责测评。
(四)2021年入学新生的过程性评价起始时间自2022年春季开学之日实施。
(五)本方案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市直初中学校要依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及学校中招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或细则,并报焦作市教育局备案,有超出此方案的重大改革事项的县(市)区,要报焦作市教育局审批
责任编辑: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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